保安員的職責及權限
發布時間:2020-07-21 10:24:21??來源:石家莊安邦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保安員的職責和權限
一、保安員的職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實施的《保安服務操作規程與質量控制》規定,保安員的職責如下:
(1)執行門衛、守護、巡邏、押運、隨身護衛、人群控制、技術防范、安全咨詢等保安服務任務。
(2)利用科技手段和設備執行保安服務任務。
(3)對發生在值勤區域內的不法侵害和治安災害事故,及時報告客戶單位 和當地公安機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擴大,保護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4) 落實放火、防盜、防爆炸、防破壞和防災害事故等防范措施,發現值 勤區域內的安全隱患,立即報告客戶單位,并協助予以處理。
(5) 保安員對執勤區域發生的不法侵害行為應及時制止,對不法行為人應移交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處理。支持、配合公安機關和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執行公務。
二、保安人員的權限:權限是指為實現職責而行使權利的范圍,與職責密切相關。根據保安人員的職責,保安人員具有的權限如下:
(1)按規定制止未經許可的車輛、人員進入責任區。對出入護衛區的人員、 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有按照客戶規定進行驗證、檢查的權利。
(2)對現行的違法犯罪人員,有權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但無實施拘留、 關押、審訊、沒收財產及罰款的權利。
(3)對發生在護衛區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有保護現場、 保全證據、維護秩序以及提供情況的權力,但無堪查現場的權力。
(4)有按照合同規定進行安全檢查,協助客戶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提出整 改意見和建議的權力。
(5)保安執勤過程中,由于違法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兇報復時有正當防 衛的權力。
(6)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行為的人,有制止、勸阻和批評教育的權力, 但沒有治安處罰的權力。
(7)對違法犯罪行為的人有制止、報告公安機關的權力,但無偵查、扣押、 搜查的權力。
保安員的紀律要求和職業道德
一、保安員的紀律要求:為保證保安工作的正常進行,保安員遵守的紀律如下: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市民行為規范,遵守公司一切合法規章 制度。
(2)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監守工作崗位,盡職盡責。
(3)維護國家、集體、公民或客戶的合法權益,保守國家,公司和客戶特囑的 機密,保障安全,不損害客戶利益。
(4)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事,互相幫助,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 不準故意刁難、辱罵他人,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權利;不準毆打 他人或教唆毆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權利;不得敲詐勒索,索取、收受賄賂。
(6)不得隱瞞案情,包庇、縱容違法犯罪;不準超越法定職權從事搜查他人住 所、罰款、沒收財物、扣押他人證件或財物等行為。
(7)不準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殺傷性武器。
(8) 不得酗酒、賭博、鬧事。
(9)不得假借名義,無故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保安員的職業道德
(1)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以高度的敬業精神,滿腔熱枕地投入服務,認真履行職責,任勞任怨優異的完成保衛任務。
(2)遵紀守法,用于護法,切實做到學法,守法,用法,以優異服務贏得社會的認可和業主的信任。
(3)不計個人得失,樂于奉獻。
(4) 文明執勤,禮貌待人。
(5)廉潔奉公,不牟私利。保安員廉潔自律,堅持原則,照章辦事,不給 違法違紀分子任何可乘之機。
(6)尊老愛幼,樂于助人,拾金不昧,樹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