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基礎知識
發布時間:2020-07-21 10:24:21??來源:石家莊安邦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基礎知識
一、保安員的定義
保安員是從事社會安全防范工作并為客戶提供各種服務的專業人員,是保安服務公司根據公安部規定的條件和標準,并參照國家勞動部關于用工制度的規定,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審批手續,取得了《保安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招聘錄用的專門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的人員。保安員是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主力軍,屬于社會化安全防范組織的一種,但不具有執法人員的身份。
二、保安工作的性質、特點和作用
保安工作是一種專業性的服務,這是保安工作的基本屬性。1985年1月中央政府工作會議提出建立保安服務公司的中辦發13號文件中指出:保安服務公司是“為適應新行勢下社會防范工作的需要”而創立的。它“既能滿足社會需要,又有利于治安管理,還有利于緩和警力不足的困難”。1989年,公安部明確提出“保安公司是根據社會需要并以提高社會需要并提高社會安全防范能力為目的的特殊企業。1990年公安部《關于進一步清理整頓保安服務公司的意見》中,進一步提出“保安服務公司是新行的社會治安防范組織,
“是我國治安防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1992年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保安服務業工作的通知》中強調指出“保安服務公司既是新型服務企業,又是民間治安防范組織”。在《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公安工作的決定》中,也是把保安服務公司看成一支群防群治力量,要求公安機關加強領導,“發揮其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的積極作用”。
三、保安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及條件
1、政治素質條件:誠實守信、無違法犯罪記錄、愛崗盡業,恪盡職守、尊紀守法,團結協作。
2、業務技能條件:具備基本法律知識,了解有關保安管理政策、規定;具備一定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具備與崗位職責相應的觀察、發現和處理問題的能力;具備使用基本的消防設備、通訊器材、技術防范設施設備和相關防衛器械的使用;掌握一定的防衛和擒敵技能。
3、身體條件: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高、視力等身體條件。
4、文化條件:具備初中以上的學歷。
5、年齡條件:年齡18—35周歲